常德市公共28365-365临澧县分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还管理办法
2012-11-12 9:26:49更新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llzwzx 

 一、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在县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填好并报县交易中心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来县交易中心财务物管室直接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在县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填好并报县交易中心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来县交易中心财务物管室直接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须凭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副本原件在县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填好并报县交易中心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来县交易中心财务物管室直接退还。

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二、 违约处理

1投标人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