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安镇常石路中心街改造配套工程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临财采计[2017]000586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1月30日
更正事项: 特定资格条件
更正内容及日期:
1、竞争性谈判公告第2条供应商资质要求第2项特定资格条件原文为“: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现更正为“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以上更正内容为竞争性谈判公告的组成部分。
更正日期:2017年12月04日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临澧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洪生 电话:13975681990
地 址:临澧县新安镇常石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强 文豪 电话:0736-7326166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中路鸿正苑612室
2017年12月04日 |